4月13日,刘先生与郑州自贸区分所签订《委托服务合同》,解决其与某政府单位的两宗经济纠纷案件。
第一宗:刘先生在2021年中标某绿化工程一个标段,业主单位是郑州某市政的某平台公司,工程总金额500多万元。截止2026年,5年时间里支付工程款仅25万元,剩余500万元一直讨要无果。
第二宗:2019年刘先生承接**镇**村改厕项目,此专项工程款总金额70万元,支付34万元后,余下36万截止2026年也一直不给结算。